第1181章 潞王背后有太后-《大明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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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当潞王奏讨景王遗业之时,“院、司、道、府准户部抄出景府庄田等各项数目,转行本县丈勘定界。”而该县“于摄源乡近株木岭查照部额采割租田六百零七顷”,遵照原景府收租龙票收租。

    所以,潞王府庄田的拨勘工作实际上系执景府原来的虚额,按照户部档案的记载,于原有景府庄田的县份内无中生有地强行刮夺民业!此举引起了朝野的强烈抵制。

    而乡民则“闻之色变”,集合绪绅会议上请府、县,请求改派或减免;府、县令则联名上请有司处理解决,在朝廷则有司反复题奏进行抵制。

    万历十六年八月,户部在上疏的题覆中指出:欲把原来景府奏讨的原系民间佃种的纳粮地土“复归潞王府,恐上亏国课,下病民生。”要求将“其湖广湖地、河泊、州坑原系民产者仍还业主。”

    但是,为了这个“诸藩观瞻”,朱翊钧不顾地方和部臣的反对,谕旨:“庄田准给,抚按官与丈勘立界,以便永远遵守。”并且还让“再查相应地土,不妨数外加给,副朕友爱同气至意。”

    在具体的拨勘工作中,要把数十年的虚额变为实数,虽有明旨,仍非易事,困难和阻力仍然很大,不能顺利进行。

    万历为此龙颜震怒,夺监、司以下官员俸禄,并波及到有关府县官吏,“如布政司左布政司王应乾、分守武昌道左参政赵钦汤等”及有关官员,均被停发俸禄。

    在此压力下,被夺俸的有关大小臣工不得不“仰体皇上友爱周亲之意”,“清查备极苦心”,“在各官业已智尽力索,在地方见为竭泽而渔”的情况下,终于变景府的虚数为潞府的实数。

    至万历二十一年,户部题:“潞府奏讨景府遗业,已经道、府查补派租明白,请开住俸官员俸。从之。”由此可知,拨勘工作最后使潞王和皇帝满意后,被停发工资的官员才重新开俸。

    这样,从万历十六年八月潞王奏讨开始,至二十一年十月拨勘工作结束,共历时五年,潞王终于获得了四万顷土地和大量的房租、坑矿、盐税。

    实际上,自明中期以后,投献之风愈来愈盛。早年景王之国时,投献的数量已相当惊人。

    万历年间,投献之风更烈,以至在万历三十四年《上圣母徽号礼成责天下诏》中还特别提出:“小民因差役苦累,将田产投进王府以希影射。……百姓不许私卖田产予王府,除以前置买者,姑听家人看守。如仍踵前弊,百姓着有司究惩,宗室长史启王戒谕铃束。”足见投献已为朝廷严重关切的问题。

    而投献主要集中的目标是享有特权的王府。时为诸藩之首的潞府,纳献当不在少数。此外,各王府夺买和侵占民产之事史不绝书,于各王庄所在地方普遍存在。

    《上圣母徽号礼成责天下诏》中亦谓:“有等豪暴强宗,往往擅离封城,于各州县吞占田产,有司知而不问。”

    而潞府庄田分布很广,与民田犬牙交错,奸陌相连,夺买、侵占民田之事也会经常发生。

    胡仲澜在《王庄议》一疏中以黄陂县摄源乡为例说:潞府奏讨景王遗产,在该乡七十里之内刮得607顷田地,但“(潞府)佃户苦于租重,所争疆界七十里,不思七十里之内有民田数十顷亩。景府原额不过陆佰柒顷,岂得界七十里之多?在佃民多欲增田以减租,在百姓又不欲割地以重差。数年以来,此所以纷纷难定也。”

    潞府的佃民尚依七十里之名争夺民产,何况潞王府呢?若无潞王府作后台,岂能因佃民争之而使有司数年不能处理解决?不过是胡仲澜只敢讲佃民,不敢讲潞府罢了。

    由此可知,潞府夺买、侵占民产之事当亦不在少数。王毓铨说,“明代亲王获得庄田的途径不外这么几条:钦赐、奏讨、纳献、夺买、直接侵占。”综观潞王府庄田形成的原因和过程,也不外乎这么几条。其中以潞王奏讨,朱翊钧钦准的四万顷土地为主,其次当有一定数量的纳献和侵占。

    这其中的弯弯道道如此之多,李太后一个从小就入王府侍候的女人哪里知道得那么清楚?所以高务实才说有人在背后给李太后出主意。

    两人同时沉默了一会儿,戚继光终于还是忍不住了,问道:“太后背后那人,可是李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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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本书早期时便有朋友问潞王到底费了明朝多少钱,我当时表示后续会写到……嗯,这章算是基本答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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