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援朝抗倭(七)盘点倭国水师-《大明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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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臣秀长明显有些失望,不过话说回来,失望归失望,其实也在他的预料之中,所以也有后备计划。后备计划很简单,生产线暂时买不到也没法子,先买一些成品应应急也是好的。只不过,这些成品属于“定制服务”,也必须与京华详谈。

    以军舰为例,京华过去只对大明国内的海商出售武装运输舰,而由于高务实看重制式标准(这是从成本考虑,包括生产和维护两个方面),因此京华的武装运输舰全部是一个规格,非常统一。

    当然,具体来说也还有一定的“定制服务”,不过这种定制服务比较简单,主要就是载炮量的差异,分为标准载炮、中量载炮、少量载炮、无载炮四类——此前丰臣秀吉订购的三十艘武装运输舰就是最低标准的无载炮型号,当然那主要是因为高务实不肯卖炮给他。

    但此次丰臣家提出要购买的军舰却连型号都要定制,因为他们觉得武装运输舰太大了,各类成本算起来有些贵,他们需要小一些的军舰。

    日本水军因为大多是由收编海盗升级而来,他们习惯了使用较小型的船只,而且他们目前还没有“巨舰大炮”主义思想,故认为全部换装京华制式的武装运输舰比较不划算,所以就提出了两款定制战舰的计划,希望京华能专门为其设计建造一批。

    按照丰臣秀长当时提出的计划,丰臣家首先需要以安宅船大小为大致标准,请京华为其设计建造一批新式安宅船,主要的要求是在不降低其防御力和运载量的基础上明显提高航速。

    第二个定制战舰就是新式关船,要求则与新式安宅船相反,是在保持其航速的基础上强化防御力,最好还能提高一些运载量。

    理论上而言,如果造舰技术达到一定的水准,这三个标准之间无非就是你强我就弱,你弱我就强,不存在维持一个或两个维度的前提下还能提高另一个维度。但问题是,日本的造舰技术此时颇为落后,安宅船和关船的技术水平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所以实际上京华是有能力为它们进行技术升级的。

    这种技术升级甚至不需要京华花费太大的工夫,因为此刻大明除了京华之外,本身的造舰水平就几乎能够满足丰臣家提出的要求——当然这是指大明正规水师的军舰水平,而非指民间造船厂的产品,那个就太复杂,而且有些良莠不齐了。

    京华可以用大明常见的福船(有多种,挑选其中两种)稍加改良来满足日本的需求,唯一要考虑的问题是价格。

    罗远在去日本之前,高务实是亲自向他面授机宜过的,之后便授予了他相当不小的权限,其中包括军火交易的权限。

    不过高务实给他的权限不是允许他交易什么,而是告诉他哪些不能交易。高务实最开始的原话是“我之重器,不可授人”。

    然而罗远是头一次担负方面重任,生怕理解上有所偏差,于是追问“何为重器”。高务实回答道:“警备军所配属之器械中最强、最新的那些便是重器。”这下罗远算是放心了。

    按照高务实的这一交待,罗远认为丰臣家提出的军购整体可行——因为他们要的最大战舰也不到武装运输舰的大小,而舰上武备当然也就等而下之,至少不可能装载一号炮。

    一号炮是当前京华系警备军和大明境内各支武装家丁所装备的最大火炮,一般用于关键地区的棱堡防卫,主要在南疆。

    当然,将来更多的可能会装在战舰上——纯军舰系才会装载,武装运输舰是不装的,因为火炮甲板的承重力不够,齐射时可能把甲板震坏。由于纯军舰目前数量有限,所以一号炮的“生产线”一直不多,产能也比较有限。

    二号炮在罗远看来,已经不在高务实的禁售范畴之中了,是可以卖给丰臣家的——实际上丰臣家本来就从海贸同盟中某些勋贵手里搞到了一些,实际上禁不禁恐怕差别也不大。

    于是罗远详细问了一下丰臣秀长,后者表示他们要的新式大福船应该搭载二十门巨型大筒(二号炮),但罗远根据他本人的专业眼光告诉丰臣秀长,以新式大福船的体量不可能装载超过十八门火炮,否则一来有开炮则甲板碎裂之虞,二来恐怕也会影响航速及适航性,绝对是得不偿失的。

    丰臣秀长一开始以为罗远只是敝帚自珍,不希望日本获得更多的火炮,仔细一问才发现罗远说得头头是道,很多说法他根本没听懂——但是“不明觉厉”,因此最后采纳了罗远的意见,将大福船的载炮量定为十八门,其中二号炮六门,三号炮十二门。

    新式小福船其实也不小,比日本国内的寻常关船都大一号,最后确定为装载两门二号炮和十门三号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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