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给小媳妇送吃的-《重回1986小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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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明程自忖上辈子不算是完全的好人,但也不算是完全的恶人。他顶多算是站在风口的猪,吃了一些时代的红利。

    但黄大志就不同了,别看黄大志在家乡时老实厚道,风评不错,但等他明年去了羊城后,就会成为赫赫有名的飞车党中的一员。

    具体是怎么成为的,高明程并不知道。

    当年他也在羊城,因为做点小生意招惹到了当地的混混,被人拦路抢劫,他奋起反抗,但强龙不压地头蛇,对方人多势众,他险些被打个半死。

    就在关键时刻,黄大志出现了,帮着他一起打走了那些混混,那些混混或许也认识黄大志,黄大志出面后,就纷纷跑掉了。

    黄大志救他,只是源于他们是同乡,但彼此间是没有多少交情的,之后也并未再见过。

    再次知道黄大志的消息时,是在几年后的报纸上,报纸上最显眼的地方有一张照片,上面有一个被铐住手扭送警局的犯罪份子。

    那犯罪份子,就是黄大志。

    那时,高明程才知道黄大志居然是飞车党,犯下不少恶事,最后被判了死刑。

    到底是同乡,又曾帮过自己,所以高明程对黄大志的印象还是挺深的。

    现在看到黄大志,高明程突然间就想带他去樟树卖药,也许黄大志赚了钱后,就会安心留在家乡照顾家人,而不会再前去羊城,走上那条不归路。

    回到细奶奶家后,高明程把东西一放,就跑去厨房喝水了。

    咕噜咕噜的喝了一大碗,才缓解了口渴。这时他才闻到厨房里弥漫着一股诱人的肉香。

    高壮正坐在灶膛下面的木头上看火,大铁锅里则炖煮着猪头、猪脚、猪骨、猪肚之类的,正咕咕的冒着热气。

    “明程哥,野猪肉都卖完了?你怎么不喊我醒来?”高壮问着,他睡眠很沉,高明程早上没喊他,等他醒来时,一看时间,都已经八点钟了。

    “我一个人就行,喊你做什么?你看,你把肉收拾了,我回家就有得吃!”高明程笑着说了句,又环顾四周一眼,看到还有一副猪肝在那,于是拿菜刀一分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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